當您購買 FingerTec Worldwide Limited 或其全球經銷商和分銷商銷售的 FingerTec 品牌產品時,請參考本保修政策。本保修政策僅限於由 FingerTec Worldwide Sdn Bhd 研發的 FingerTec 主要設備的硬體零部件及 FingerTec 品牌產品(以下簡稱“FingerTec產品”)。
在正常及正確使用的前提下,在下文所述期限內,因生產造成的缺陷屬於 FingerTec 的保修範圍。 |
保修零件 |
標準有限保修
(經銷商適用) |
標準有限保修
(終端使用者適用) |
所有 FingerTec 設備
備註:包括 FingerTec、AdapTec |
40 個月 |
36 個月 |
僅限於保修零部件和組件 |
28 個月 |
24 個月 |
配件 |
15 個月 |
12 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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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a. |
經銷商與終端使用者之間不同的保修期是為了起到緩衝作用,以抵消在產品最終到達顧客手中之前的運輸及倉儲時間。 |
b. |
在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01日期間購買的FingerTec產品,產品的標準有限保修期為經銷商28個月,終端用戶24個月。 |
c. |
請參考 http://warranty.fingertec.com 查詢 FingerTec 不在保修範圍內的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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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始保修日期 |
請將 FingerTec Worldwide Limited 公司開具發票的日期作為初始保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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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保修範圍僅限於工藝缺陷及/或部件缺陷。不在保修範圍內的 FingerTec 的產品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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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因以下一種或多種原因造成 FingerTec 產品損失或損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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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設備搬運不當、設備維修不當,或沒有遵循FingerTec規定的操作指南,例如在下列情況使用設備 - 室外環境使用室內設備時未做適當保護;漏液故障;或超出設計極限的極端天氣狀況如暴熱或暴冷。 |
ii. |
電池漏液、砂土、灰塵或水損; |
iii. |
電源湧動、不當通訊鏈路連接,或電源不穩定; |
iv. |
使用授權代理商以外的人提供的未經授權的零部件或服務; |
v. |
修改、刪除序號及/或保修標籤,或將其損毀至不可辨認; |
vi. |
未經 FingerTec 事先批准進行更改或修訂; |
vii. |
設備裝運及/或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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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不在保修範圍內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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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設備前後外殼(產品代碼: FTAC1007) |
ii. |
主要按鈕(產品代碼:FTAC1009) |
iii. |
掃描蓋 (產品代碼: FTAC1010) |
iv. |
5V轉換器(產品代碼: FTGL0005) |
v. |
棱鏡(產品代碼:FTGL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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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修流程 |
2.1 |
遞交所有保修申請時必須完整填寫
《數碼保修登記表》 要求的資訊欄,以便我們儘量為客戶提供最好的維修和/換貨服務。若未能提供必須填寫的資訊,FingerTec 有權拒絕任何一方的保修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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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在保修期內,FingerTec 可以選擇修理或替換任何尚屬保修期內的不良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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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FingerTec 有權用其等值的產品或部件更換 FingerTec 的故障產品或相關部件,而非進行維修。要求更換的,則被更換的 FingerTec 產品或其部件歸為 FingerTec 的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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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FingerTec 不鼓勵終端使用者/經銷商將整套 FingerTec 終端設備退還給 FingerTec Worldwide 進行維修,但在出現這樣要求的任何情況下,如果能證明終端產品尚在保修期內,則 FingerTec 必須提供無償維修。但是,終端使用者/經銷商必須承擔運輸費用以及在來回寄送這些產品時產生的報關費用。如果退還回來的 FingerTec 終端產品過了保修期,終端使用者/經銷商有責任支付 附件 B。 中列出的維修人工費和零配件費。如想瞭解 FingerTec 維修流程圖,請參考 附件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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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建議那些配備了合格技術人員的 FingerTec 經銷商申請參加 “FingerTec高級維修計畫”,該計畫允許經銷商修理那些不良零配件。若需瞭解更多細節請訪問tips.fingert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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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FingerTec 非常重視保修標籤,將其作為基準點。為避免日後需要保修時出現混淆情況,請不要撕掉保修標籤。沒有保修標籤的不良零部件視為保修失效,且 FingerTec 有權在任何需要的時候收取回應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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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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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終端產品進行維修之後,在保修期結束之前 FingerTec 會將其繼續納入保修範圍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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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對於 FingerTec 產品在保修申請處理過程中發生的任何資料丟失或程式丟失,FingerTec 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強烈建議所有使用者在提交他們的產品進行保修申請之前做好全面的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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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如果 FingerTec 的產品在保修期內需要維修,終端使用者負責承擔將產品寄到 FingerTec 服務中心和寄回的運費。保修期內的產品寄到 FingerTec 服務中心和寄回過程中因運輸導致的任何損毀或損失,FingerTec 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產品運輸由終端使用者/代理商自擔風險。代理商有資格參與 FingerTec Worldwide 發起的 零配件分配計畫(參見附件 A),該計劃也鼓勵代理商儲備零部件以配維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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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到貨即損產品申報 |
3.1 |
到貨即損(DOA)是指產品送達指定目的地後,產品無法啟動或功能有異,且不是因為 1.1(a) 條所闡述的任何情況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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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如果 FingerTec 產品出現貨到即損(DOA)的情況,在收到該產品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需將 DOA 的情況告知 FingerTe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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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到貨即損產品(DOA)聲明必須通過官方郵寄地址進行處理,發送到 FingerTec 總部 (info@fingertec.com) 以及任何其它相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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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DOA 產品的代理商/分銷商仍舊需要通過填寫《數碼保修登記表》遞交申請,寫明“問題描述”所列 DOA 產品的收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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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處理相關資訊並/或確認之後,FingerTec 開始更換那些被稱為 DOA 的產品,並承擔除海關費之外的所有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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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FingerTec 有權要求隨時召回其所有產品。在這種情況下,FingerTec 將承擔所有召回產品的運費與海關雜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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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責任限制 |
4.1 |
對於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貨物損失或損毀,FingerTec 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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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對於任何類型的資料、程式或可刪除存儲媒介的損毀或丟失,FingerTec 不承擔任何責任。除了在生產過程中由 FingerTec 在其產品中安裝的軟體和/或介面,FingerTec 不負責或沒有義務修復或重新安裝任何程式或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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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除上述原因外,對於任何利潤損失、儲蓄損失、業務中斷、使用損失或任何其它類型的商務或經濟損失,FingerTec 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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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即使您已經向 FingerTec 的授權代表反應了出現損毀情況的可能性,且即使這種可能性是可以合理預測的,有效責任也是有限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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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如果 FingerTec 確定產品的損毀狀況或故障不屬於保修範圍,則需要聯繫代理商,確定是否需要付費修理損毀的產品或故障產品,或者是否該將產品原封退還給代理商。FingerTec 不會承擔任何運輸費、搬運費和/或海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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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FingerTec 的代理商有責任在保修期內把不良部件/產品發回給FingerTec Worldwide,最好在 3 個月內且最多不超過 5 個月。如果代理商半年後仍沒有發回上述部件,則 FingerTec Worldwide 公司有權向代理商收取費用。過了保修期的不良部件不可退給 FingerTec Worldwi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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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3/10/2014 |